目前分類:市集活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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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手作,未來最有意思的生活藝術。


 


2011創意生活節-創意市集」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台中市政府共同主辦的年度旗艦型計畫。


期以優質的創意設計交流的平台,及全系列規劃之市集及展演活動,創造廣大的人潮量、締造高消費產值,進而促進創作者與生產者、創作者與消費者、生產者與消費者間交互回饋的循環效益,為創意人打造最佳的舞台,也讓消費者在此遇見創意未來的生活驚喜。 


 


活動資訊


日期:10092日至100925日(每週六、日)


地點: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時間:1030am-1800pm


 


活動場地


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前台中舊酒廠)緊鄰台中火車站商圈,從火車站前或後站步行約10分鐘即可到達。


17,000的園區內,每一時期皆有多項精彩的藝文展演活動,在可容納數千人的園區,亦是台中創意市集的大本營,今年的「創意生活節」興逢建國一百年台灣設計年,為擴大文創產業推動及中部創意市集之持續經營,今年特與台中市政府之大台中設計節串聯宣傳行銷,預期將會是手作創意者的最大盛會。 


 


 報名方式


E-mail報名


「報名表檔名」與「寄件主旨」請設成「2011創意生活節創意市集報名-○○○○○(您的品牌名稱)


寄至 myfuture2011@universe.com.tw 信箱。


 


活動網站線上報名


 


報名系統近期內開放。


 


※報名並不等於已經錄取,一切仍以官方網站公告的錄取名單為準。


 


報名截止日期


100729日(五)1800前,逾期恕不予受理。


 


活動贊助


本活動為推廣創意市集,一概免收攤位租金。


 


為促進創意市集與參觀消費者活動間之互動與活絡消費,每一參與攤位一天需提供300元等值商品。所有商品皆作為相關活動之回饋獎勵品,刺激民眾消費力。


 


保證金1000元。


※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查無違規則者將於15個工作天內全數退還(匯費由攤商自行吸收)。


※關於保證金扣款之違規事項請參看活動注意事項。


 


創意市集活動聯絡人


陳先生


電話:(03)525-7078 ext.308


傳真:(03)525-7079


E-MAILmyfuture2011@univer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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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2011年創意藝術市集活動計畫


一、主    旨:為推展藝術生活,搭建藝術家與民眾自由對話的橋樑,以提供民眾多樣性的休閒活動,提昇地方藝文風氣。


二、活動時間:原則為每個月第三個星期六14:00-18:00設攤時間13:30起(視場地申請狀況及中心業務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動地點:美術綠園道 (五權七街及五權八街段)


四、活動內容:陶瓷金工皮藝紙藝木藝編織及綜合媒材等實用性或裝飾性之工藝品展示及DIY自己動手做。


五、辦理內容與方式:


    (一)規劃藝術品攤位參加的藝術工作者以能提供現場創作方式者為宜,同時進行手工藝品陳列和示範展售。


(二)、民眾購買DIY材料包,由老師現場指導,自己動手作,發揮個人的創作巧思。


(三)、展覽篷架由本中心統一搭設,並提供每個攤位兩張桌子、四張椅子,其餘經費由參加的藝術工作者自行負責,惟本局不擔保各活動攤位最低營收情況。


 


六、參加的藝術工作者由本中心邀請大墩工藝師、本中心研習活動教師、街頭藝人等相關藝術家共同參與。


 


七、預期效益:


    (一)、傳承優良傳統工藝,分享創意美學。


    (二)、提供民眾從事藝術性的休閒活動。


    (三)、啟發個人追求美感與品質生活的動力。


 


八、參加之藝術工作者應行注意事項:


    (一)、經通知參與攤位臨時無法參與活動者,請於活動舉辦三日前通知舉辦單位,若未通知或參與內容與報名資料不符,則取消參加資格並列入以後辦理審核依據。


    (二)、不得陳列及販售具危險性物品,以確保活動內容安全無虞及參觀民眾之人身安全,另易裂易碎有毒性物品請具體標示清楚,依本局指定位置擺設;並請共同保持場地整潔。


(三)、參展者需全程參與,當日13:30開始設攤,14:00活動開始,20:00活動結束並請協助整理場地。


(四)、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計畫之權利。


 


 


 


推廣組 朱娟娟小姐(TEL:04-2372731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4-23727311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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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一街創意趕集管理規章

    


一.    市集發起由來:


精明一街商圈是一個充滿精品及異國風味的綠色舒適街道,為了實踐Lohas樂活的生活理念, 願孕育文化藝術創意的商圈搖籃。精明一街創意趕集,提供一個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手做創意工藝的創意平台和就業機會。


 


二.    廠商招募對象:


1.    原創~本有獨有的創意,不抄襲或不雷同。


2.    創新~著有傳統物件經重組或再造成為手作創意商品生命。


3.    絕無僅有的獨有商品,經由作者手作且創作之。


 


三.    評鑑方式:


招募內容須經評委嚴格評選,通知後始得進駐。更歡迎環保再生設計、綠美化產品加入行列。廠商須嚴格遵守,如有蒙混報名進場者,經評委查證屬實, 違規者當場撤離現場,不得異議。所收費用概不退還。


嚴禁仿冒品入場,配合政府查禁仿冒措施,嚴禁列產地標示不實、嚴禁以批貨方式呈現之商品、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利或著作權之產品,廠商明知商品判決確定有列產地標示不實、以批貨方式呈現之商品、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利或著作權之情事,而仍予之陳列時,一經發覺,將立即停止設攤並沒收所繳交之費用。


 


四.    創意趕集的營運以常態性為主,每週五PM15:00前設攤完畢, 週六、日PM14:00前設攤完畢,且攤商本人應向負責班長報到,設攤完畢後,告知總務當日桌椅編號;若本人無法到場,請代班人員代為報備之責。PM21:00始可撤攤。每攤位請自備100瓦內之省電燈泡及造型燈罩。嚴禁攤商本人未到,由他人擺桌佔位,將以予撤離現場。


 


五.    管理費收費標準:


1.    週五優惠 $150週六.日收費 $300


2.    若遇氣候不佳,由班長與活動委員視狀況確定是否擺攤。


3.    管理費由總務收齊,交由班長清點無誤後,再由班長交予黃主委,雙方簽收確立金額無誤。


 


六.    報名方式及錄取條件:


1.    自 民國10021日 開始,開放5個報名窗口:


吳先生 [ 活動委員 ] 0988-638-645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88-638-645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82-565-533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82-565-533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mailkeepwalking99@yahoo.com.tw


小姐  0966-030-377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66-030-377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mailsungann6411@@yahoo.com.tw


小楊    0932-638-18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32-638-180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mailyoyo6212@gmail.com


一娃    0933-167-484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33-167-484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mailevainsiva@hotmail.com


Eva    0982-519-769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82-519-769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mailkiwihands@kimo.com


 


2.    所有進場之攤商,需上網下載報名表格,並填妥完整內容,附上創作照 


   片後,再回傳至您報名的信箱即可。以收件日期為準,一個星期內,由評


   委審核通過後,將以Email、電話、簡訊其一方式,通知進場設攤之時間


   及日期。


 


3.    錄取後攤商現場販售之商品,需與報名表內填寫之商品相同。如發現夾帶非自己手創商品或與報名商品不符合,將立即撤攤並永不錄取。可以現場DIY及教學之攤商,將列入優先錄取名單。


 


4.    如有重複性之商品,將以原先進駐之攤商為優先錄取。原有之攤商如因個人因素無法設攤,將由評委邀請屬性相仿之攤商,取代進駐,不得異議之。


 


七.    攤位轉讓


廠商所租攤位不得私自轉讓或以非報名時申請之商品名稱入場,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 立即回收轉讓之攤位,列入永不入場之攤商。由評委另行邀約屬性相仿之攤商,取代進駐,不得異議之。


 


八.    管理規章與請假制度


1.    連續請假一個月達3次者,將列入觀察評鑑,並離場一個月不得進場。


2.    請假應於每周三前以Email、電話、簡訊其一方式告知。攤商本人無法出席,請自行安排代班人員出席。


3.    遲到、早退且無事先告知者, 於警告一次。警告達兩次,將不再列入設攤之廠商。


4.    無故曠班、缺席未告知者,警告兩次,將不得進場。


5.    兩點之前需完成報到及設攤完畢,逾時將不給予其他攤商進駐或併攤。若經發現插位和攤,將給予撤攤,不得異議。


6.    全勤出攤無請假、無曠班、無遲到早退者,管委會將給予額外獎勵。(主委、副主委獎勵辦法)


7.    攤商缺認可以擺攤天數,如有更改擺攤天數,請於每月最後一週前提出申請,次月生效。


8.    變相請假為由,一個月達3次者,將列入觀察評鑑,並離場一個月不得進場。


9.    如遇天候不佳下雨時,攤商務必注意當天手機簡訊、Email和電話,告知是否擺攤。


10.    現場攤位排法由班長安排處理,以維持場內秩序,不得有議。


11.    店家有權要求指定攤商擺設攤位於門前,為尊重店家要求不得有議。


12.    攤商的垃圾需於撤攤時一併處理之,且不得在花台上擺放物品。


13.    所有需簽名的文件或通知,需由每攤商派出單一對外代表簽名之,如代簽需註明之。


14.    凡事以公文為準,如有公告將由班長統一對外告知,不會透過他人轉達,以確保消息正確度。


15.    攤商設攤時應盡量配合季節更換商品,以提高可看性與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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